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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针对高地价接连出现的现象,南京国土部门对土地出让将采取“限地价、竞配建”的措施。先前,南京和全国各地一样,按照土地“招拍挂”的要求——“价高者得”!这是天经地义的,也是法规允许的。现在看来,一门心思讲究经济意义而忽视社会责任的制度或法规迟早会暴露出劣根的恶性,而缺乏原始基因的善意。南京提出将针对土地拍卖实行“限地价”来抑制高地价,这是南京国土部门首次公开提出将用“限地价”的办法来改变“价高者得”的现行土地拍卖模式。但在江苏的其它城市,有的比南京的步伐还要快而且猛,今年2月底,常州就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到了“限房价、竞地价”的举措。具体的做法是,房管部门根据数据测算出合理的房价标准,然后由国土部门根据测算合理的土地底价并公开挂牌上市,地块成交后将设定的房价和成交的地价向社会公布。由于公开了地块对应房价的“天花板”,此举被认为将可以遏制“”现象。作为江苏首个吃螃蟹者,常州的做法引起了多方重视。在常州做法的基础上,省国土厅有关人士还提出了“双向竞价”和“综合评标”。所谓“双向竞价”就例如,一块土地出让价格限定为2亿元,参拍企业自报今后商品房的销售价格,房价出价低的获得土地。而“综合评标”也好理解:土地拍卖时达到一定报价后不再比价格,而是比综合条件,比如可以比各自计划的项目建设方案,经综合评判后条件最优者(比如规划更科学、绿化率更高、企业资质更好等等)的企业得地。当然,不能说南京限地价的措施是毛毛雨,毕竟在这座省会的二线城市,首次公开提出了“限地价”的举措,就像“限房价”一样,虽然暂时尚不尽人意,但是终究被全国“一刀切”的“国八条”起来,总的来说是好事情,即使有点计划的味道。诚然,南京准备采取在地价上面做高额限制,同时在出让条件里面设定一些内容,比如必须在地块里配建多少套保障房。果真如此,一是地方政府寻求保障房建设的新的突破口,以便地方减负;二是想让品牌的房企担当更多的社会责任,多做些微利的或者公益的房地产慈善;三是地方政府上下好交差,对上迎合“国八条”,对下和谐“老百姓”,可谓一箭双雕,虽然“限地价”不一定加速“限房价”的预期和进程。但是,不论怎么忽悠,“限地价”也好,“限房价”也罢,暂时看来,效果不会太理想,因为“限”字并非“降”字,从侧面还反应出一个信息,就是地价还会涨下去,房价还会涨下去,只是比先前的涨幅要趋缓或者下落,至

发表于2012-01-10
贾卧龙:楼市拐点是个“伪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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