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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start兰州:大学生14次偷老师获刑3年半

发表于2012-01-06

学校上课期间,窃贼大摇大摆地进入学校办公室,并且顺利地偷走办公室中的值钱财物。在短短两个多月的时间里,行窃14起,涉案金额达2万余元,而这名窃贼竟是一名刚进校的大学生。近日,安宁区法院对该起盗窃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裴某因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发表于2012-01-06
2010年9月,时年20岁的裴某来兰上大学,开学不久,裴某就被学校周边游戏厅吸引,并很快输光了父母给他的生活费。
发表于2012-01-06
经审理查明,从2010年11月初至2011年2月28日,被告人裴某先后流窜于安宁区各大高校领导办公室行窃14起,涉案金额达22900元。
发表于2012-01-06
发表于201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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