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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首例国五条20%个税纠纷案开庭

发表于2013-04-18

国五条一出,各家刚需族客八仙过海,假离婚的、丈人娶儿媳的、打假借条的使尽神通,只为能少交那20%的高昂个税。但因此产生的纠纷也不少,日前首例国五条20%个税纠纷案开庭,给广大投机取巧者提了个醒。

 买卖双方于2007年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但因为涉案房屋是经济适用房,需要房本满五年。五年期满后,房屋还没过户就遇到了“新国五条”出台。面对可能被征收的20%所得税,买卖两家谁都不愿意承担,闹上了法庭。


发表于2013-04-18

假离婚假结婚过户房产

【举例】

这种避税招数分为:第一步,欲买卖房产的夫妻离婚;第二步,卖方房主与买方异性结婚,房产证上加上对方名字,然后再离婚,房屋归属买方异性;第三步,原买卖双方夫妻各自复婚。这样,二手房过户总费用只需要办理结婚、离婚证件的费用和房产证更名的费用,几百元即可搞定房产交易过户。

【解读】

法官称,假结婚假离婚在实际操作中很可能会发生“弄假成真”、“假戏真做”的情形,离婚时约定房产后,离婚后拒不复婚;或者与对方家庭异性结婚并在房产证上加名,任何一方拒绝办离婚手续并提出其他财产要求……这些均将给婚姻与家庭带来巨大危害,会得不偿失。



发表于2013-04-18

ZF收了那么多的税收,想要没矛盾都不行啊

发表于2013-04-18

估计后面纠纷会更多,假离婚也会更多

发表于2013-04-18

这是摊上大事儿了

发表于2013-04-18

坐等离婚案开庭

发表于2013-04-18

离了婚再出来打官司,这么丢人的事情,没人会做吧

发表于2013-04-18

看到过离婚买房子,然后就假戏真做的新闻,其实觉得没什么不好,和这样的人住一起也没意思

发表于2013-04-18

07年签的协议。。。。卖家傻吗?

发表于2013-04-18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 在2013-04-18 13:07:30写道:原帖
ZF收了那么多的税收,想要没矛盾都不行啊

 

07年签的协议。。。。卖家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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