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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买房人注意:格兰绿都合同霸王条款

发表于2015-09-28

格兰绿都三期购房协议合同付款条款如下:

买受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向出卖人支付定金3万元,本合同签订(合同签订日为2015年9月23日)后七日内支付首期购房款XXXXX元(定金低作购房价款),剩余款项xxxx元办理公积金贷款应当在20151023日之前付清,如买受人逾期付款的,除补交优惠部分的款项80000元之外,还应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及附件四合同补充协议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试问一个月如何能办理完公积金贷款,买房人又怎么来控制银行房贷的时间,一个月的期限,超过期限即违约。这是明显的不合理条款,看到现场买房的人都稀里糊涂签约了,如果开发商后期追责,买房人必然违约。后期买房的业主,请仔细阅读此条款。

发表于2015-09-29

这个要求确实有点高,赔付的钱也有些多啊

发表于2015-09-29

这个硬性的规定,应该不会改吧

发表于2015-09-29

所以签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维护自己的权益

发表于2015-09-29

现在的合同都是格式合同,还是要仔细看。

发表于2015-09-29

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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