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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93期腦筋急轉彎94期

发表于2012-08-09
对方法过分相信,相信到把偶然遇到的不好的结果,永远归结 为仿佛是由于方法应用不当,或者是由于外部原因,需要的只是找 出这些原因。 强调伦理概念类的错误在于把手段和方法跟伦理内容上没有 疑义的概念混同起来。于是就把这种混同认为是充分的论证,并 认为不应当受约束。我们在思想上就有这样的I:1误。想建立 所谓劳动的许多企图,都属于这种错误。把劳动这个概念跟 手段和方法混同起来,看来是足可以相信许多方法是有效的,其实 这些方法和劳动投有任何的关系。“自立,和“自治”主张的一切错 误,都在于此。 最后,目的性往往被认为适合孤立的方法,当然,这也没有经 过实践的检验。影响的辩证性的作用是很大的,以至于任何 的方法如果它的作用不受同时和它一起运用的其他一切方法的约 束,就不能够设想为是好的方法。一个人不能够分成一部分一部 分地来受,而是由人所经受的种种影响的全部总和绘合地教 育出来的。因此,个别的方法永远可以是好的方法,也可以是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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