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商品房投诉急剧攀升 质量问题占六成
- 发表于2006-03-14
房子是个大问题啊~`
- 发表于2006-03-14
偶还没房子捏~~不过,懂的多了.以后还是有帮助的
- 发表于2010-12-21
- 发表于2010-12-21
俺买的翠榕苑房子快6年了.一直在修.每次修都是简易处理下.越修问题越大.原是1-2两个地方.渗水.现是整个房子下雨时渗水.平时厕所那面墙没干过..一个厕所还不能用.用墙就湿.烦呀.现说是修.但要我们自己买瓷砖修,要不就是自己修,管理处出部分维修费.还不给现钱.在管理费里抵扣,每次找了答应修,推迟一两个月后,.还要你不停的提醒才修,大家给点建议,谢谢啦!
实际上消费者是弱者,他在信息知情权等等方面是处于相对比较弱的地位,在一些情况的了解上不如经营者,所以要制定法律法规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保证公平交易的权利,按照法律规定应该是不允许依靠优势地位对合同另一方采取不公平的手段。如果合同普遍采取第三让同一格式出现,那这时候合同条看不是普通的合同条款了,实际上也是一种合同条款,应该遵守相关合同法的规定。但是消费者举证的时候就需要有一些录音、录像、旁证等等。因为格式条款面对的是公众的利益,它跟合同的规定是不一样的。比如说有四项,比如要公平合理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要提醒对方注意免除责任的一些条款,格式条款如果有歧义的话要对消费者做出相应的解释。将自己的责任视为对方责任的话这个条款视为无效。 首先以合同标的的面积数为基础,房屋交付以后要由有资质的检测部门相应,两者之间的面积差额,属于双方认可的误差范围之内按照约定的条款执行。简单的说大于双方约定以外的如何处理,这个条款上都有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