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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业主小区里面丢了车 物业竟说没他们的事

发表于2010-10-25

家住兰州明仁花园的任先生,2009年4月购买了一辆五菱牌小型普通客车后,每天都将车停放在小区停车场,且每个月向物业公司缴纳70元停车费。2月28日,任先生的再小区丢失。但物业虽说这事和他们没关系!

当小区内车辆丢失,物业公司是否负赔偿责任,分情况对待。

    一类情况是,物业公司除收了物业费后,和车主之间有书面或口头合同的形式表明手的停车费里包括车辆保管费,则认定双方成立保管关系。车主能够证明车辆是在小区内丢失的,物业公司就应当按保管合同负违约赔偿责任。

    另一类情况是,车主按时缴纳了物业管理费(只有停车的费用而没有注明还包括保管费),当车辆丢失时,物业公司未尽充分管理义务的,应酌情赔偿车主车辆的损失。物业公司对自己免责事由负有举证义务,如果物业公司已经尽充分注意义务的,则不予赔偿。

发表于2010-10-25
没什么情况可分吧!物业是一定有责任的,不然那里还有天理?!
发表于2010-10-25

看到楼主说的这个事件,我觉得物业肯定是有责任的,在小区里丢了车,并且是在付了费的停车场里丢的,这肯定是物业人员没有尽到相应的责任,这种事情如果物业都要推脱的话,真是有点说不过去了,而且这件事传出去的话,对明仁花苑物业的形象绝对会有很大影响的。

另外也得提醒各位业主几个平时要注意的事项:

第一:各位有车的业主应该给车上保险,上了保险,就安全多了,这种意外的丢失,保险公司一般会陪的。

第二:记得按时缴费,千万别忘了或者拖欠,一旦丢车的时间正好是您还没有续交费用的时候,那这个事就说不清了。

第三:就是物业公司的一些缴费证明之类的东西保存好,以防最后说不清,没法证明业主已经交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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