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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经适房开启“租赁门” 究竟换汤还是换药?

发表于2007-05-21
这个话题让我想起CCTV《经济半小时》上个月的报道,北京经济适用房的怪现状真让我们觉得奇怪:无论是近200平米的房型、买卖购房指标、业主的高级轿车出入小区,还是大量出租经济适用房,都说明了一个问题,有自住需求的低收入者没有得到经济适用房。这个丑陋的现象背后揭示出政策操作上的巨大漏洞,监管的缺位。各界都盼望有关方面能推出“治标治本”的有力措施。然而,“千呼万唤始出来”的却是“经济适用房租赁”这样的措施。不能不说,这是令人失望的。
发表于2007-05-21
首先,经济适用房租赁存在严重悖论。众所周知,目前经济适用住房是提供给有本地户口的居民的,这些居民虽然收入较低,但大多都有自有住房。难道政府希望这些居民将自住的旧房卖掉后,再付租金住入条件设施差不多的经济适用房吗?如果说经济适用房租赁也可以扩大范围,覆盖广大的外来低收入人群,那么事实上,北京租赁市场已存有大量符合这个标准、租金相当低廉的“老平房”。政府是否还有必要使用有限的土地和大量资金进行重复建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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