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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签订买房合同有秘笈 拿到制高点就不会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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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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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7-04-13 15:06:51 |只看该作者
楼主
用好独立购房者的权力

一、如果作为购房者买的商品房没有预收许可证的合同效力怎么办?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收许可证明,与买卖人订立的商品房预收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收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所以你动作一定要快,只要在立案之前,开发商没有取得预收许可证在开庭的时候取得了,没有用。特别在目前这个时候,如果你们买的预收房想毁约赶快起诉,开发商正在通过各种关系办预收许可证。这就是游戏规则,谁拿到了制高点,就不会吃亏。

二、哪些情况下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可以对开发商主张惩罚性赔偿?第一,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收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收许可证明。第二种,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第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售给第三人,或者是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三、建筑面积不符的,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第一个是面积误差的绝对值在3%以内,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第二,如果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的房价款,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不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如果房屋实际面积小于不同规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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