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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切实从以下几点完善:
目前,民众对超过法定最高缴存比例和基数要依法纳税的问题最为关注。原因大致如下:一是依法纳税让某些垄断行业企业不合理的“腐败福利”合理化了;二是这些通过住房公积金为职工发放第二份工资的垄断行业企业,大多为国有企业,征税有为这些企业瓜分国有资产鸣锣开道的嫌疑;三是拉大了行业间的收入差距,使带有一定公益属性的住房公积金制造了新的分配差距。同时,对于超过法定最高缴存比例和基数的,为什么不处罚、纠正,而去征税呢?相信绝大多数民众难以理解,因为只简单地征税,就意味着放纵。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
第一,住房公积金要回归它的调节功能,既要发挥好它调节住房资金的功能,也要发挥好它调节社会公平的作用。需要完善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和法律,对不公平、不公正现象进行纠正,而且要必须限制“腐败福利”。因为对于住房公积金,有人一分都缴不上,有人却月缴数千元,避免住房公积金变成富人俱乐部。
继今年1月份建设部负责人表示农民工将被纳入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后,日前,建设部强调,今年住房公积金缴交率将提高5%;同时,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法定最低缴存比例;超过法定最高缴存比例和基数的,要依法纳税。从积极的角度看,围绕住房公积金的三个新规,都将促使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政策进一步完善。但逐一分析这三个新规,就会发现住房公积金要想公平的分配,健康的发展,还有漫长的路要走。
譬如,覆盖农民工之说,就曾遭到给农民工画饼充饥的质疑,因为谁为农民工缴存公积金和农民工能否真正受益都是问题。再如,今年缴交率要提高5%,听起来是利好消息,但如何实施还不明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