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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上宝苑的甘肃宝盛房地产公司,只给办理房产证,不给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不合法!!

发表于2009-04-28
 上宝苑售楼人员法律意识及其淡薄,去购房时问及土地使用权正时,他们说办理此证件没有意义,所以不给办理土地使用证,而开发商在房屋销售中已经将办理大土地证时交纳的土地出让金分摊在各单元房中。而业主在购买房屋后,如果只能办理产权证,而不能办理土地证,这行为本身就是不合法的,作为业主我们应该可以认定开发商违约而追究其违约责任吗?
  
河南郑州60岁的老赵花20万购买了一套三室一厅的住房,已经居住10年并已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却因开发企业之间的土地转让要拆迁房屋,最终老赵因没有小土地证、开发商有大土地证而失去了房屋,老赵取得的补偿款也远远弥补不了其实际的损失。三、无小土地证的房屋在房地产二级市场转让存在较大法律隐患。《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也就是说,如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仅有房屋权证而没有小土地证的房屋是不能买卖的。如果已经签订买卖合同了,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那么可以认定该合同无效,据此可以想像,如果没有小土地证的话,房地产二级市场的正常交易将是无法合法进行的。
发表于2009-04-29
 办理土地使用证没有意义!这个答复太雷人了
发表于2009-04-29
 房产开发商和售楼人员忽悠人,业主们应该觉醒,不能听这些唯利是图的东西乱说.
发表于2009-04-30
 有点崩溃
发表于2009-04-30
 还真是会忽悠业主!
发表于2009-04-30
顶你!
发表于2009-04-30
这个问题应该引起重视! 
发表于2009-05-02
  2009年3月26日 兰州开办城镇房屋土地使用证,市民在购买房屋时,最为关心的就是房屋的产权证,以为只要拥有了房屋产权证,就万事大吉了,其实不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作为一个真正的房屋主人,必须拥有房屋的双保险,即房屋产权证和房屋用地的土地使用证。325,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为了维护房屋产权者的合法权益,兰州市出台了《兰州市城镇房屋用地分割登记发证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依据《暂行办法》,兰州市开始对房屋用地进行分割登记,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让房屋产权人真正拥有房屋双保险”.
  房屋土地使用证作为房屋的双保险之一,究竟能起到什么样的保险。城关区国土资源局的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房产证只能够证明你对房屋具有权,但由于没有土地使用证,无法证明你对土地具有使用权,如果你的房屋没有你自己具有使用权的土地支撑,就成了真正意义上的空中楼阁。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许多市民就无法区分自己房屋所占有的土地是什么样性质的土地,土地使用年限等无法确定,将来一旦涉及到拆迁就很难维护自己的利益。而且随着土地使用证的发放,今后,房屋交易将必须具有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否则不能上市交易。
发表于2009-05-02
 
小开发商宝盛地产建的房子,信誉差质量也不咋样,房子的小毛病更大,窗户或者打不开或者关不上,有些甚至忘记给装电话线,更气人的是有些房间电话线被堵死,想用电话只能自己打眼,拉明线,等等问题多多,买了房子物业给交接时才能发现这些问题
发表于2009-06-03

楼主交涉的怎么样了呀?也给咱们通报一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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