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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王杰律师将于3月14日在线为业主维权,请网友留下您的置业问题

发表于2008-03-05

    房地产维权一直是广大业主关注的热点,特别是临近3.15期间,更是业主们投诉的的一个高峰期。但是业主们只能反映一些具体的问题,至于这些问题涉及到那些法律方面的规定以及如何利用法律维权方面还是有些欠缺,这也是业主们有时候有苦无处诉的原因之一。
     鉴于以上的情况,搜房网特别邀请了甘肃太平洋律师事务所的王杰律师为广大网友解答在房地产维权方面遇到的难题和疑惑。

    现征集广业业主的置业问题,大家可以直接跟帖,也可以到我们设立的维权论坛进行问题发布,我们会在最短的时间内给与处理答复! 

维权论坛:
http://bbs.lz.fang.com/board/wqzq/

发表于2008-03-07
王律师:
    你好。    
我在2007年6月5日购买了甘肃时代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时代置业”)开发的“时代伟业2008”的一套商品房。当时《购房合同》第八条约定“出卖人应当在2007年11月30日前将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买受人使用。”
    可时代置业却在交房的时间上一拖再拖,直到2008年1月26日才打电话通知我去验房取钥匙。对延期交房,《购房合同》第八条约定,开发商需支付每日为总房款的万分之二作为违约金,可时代置业对此却提出会在天然气集资款4149元中减免1267元作为因延期交房给予我的补偿。
同时,截至2008年3月5日,我房子的上下水仍未开通,这严重违反了《购房合同》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水、电在交付时达到使用条件的承诺”,同时,第十四条又约定“水在交付时未达到使用条件,自规定之日到实际达到使用条件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房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再者,时代伟业交付的房子也未按照《甘肃省城市房地产管理条例》第十条的相关规定予以验收,我省的地方法规规定,“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就以上事项,我先后多次与时代置业公司协商,均被不予理睬,对方提出如果我不想要这套房子可以按照原购买价格退房;我又向工商部门反映,可时代置业说自己不愿接受行政调解。无奈之下,我想诉诸法律。
    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我想对时代置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着延期交房、不按照合同约定条件交房(水不通)的违约行为要求赔偿。这个官司我应该怎么打,法律依据有哪些?请您给指导一下,不慎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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