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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执行细则出台前 四大国有银行房贷仍按原方法操作

发表于2010-06-10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出台后,提出二套房认定“认房又认贷”。

       招商银行已执行新规,以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据..

       对于二套房的界定问题,业界一直存在争议。日前,《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的最新通知中表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认定。

    四大国有银行,目前仍按原方法操作房贷

      与招行在第一时间执行新规不同,更多银行表示,在细则出来之前,贷款方式应该不会有新变化。

 

房地产信息系统尚未全国联网,“二套房”认定存在难度

    一位国有银行个人信贷部负责人昨日向记者表示,“认房又认贷”的规定出台后,银行在实际操作中有规可依。不过,由于目前房地产登记信息系统尚未实现全国联网,银行在具体执行上仍然有难度。

    《通知》中明确,购房人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暂不具备查询条件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但是,一旦贷款人有意欺瞒,银行在短期内很难查出。

    因为一些城市,各区之间的房屋登记信息都无法相互查询,或者是一套房与二套房登记信息不在同一系统中,在这样的信息联网基础上,银行核对借款人名下房产信息,需要很大的工作量,会增加银行的人力成本。

    杭州某国有银行个贷部人士告诉记者,目前该行系统只能查询个人征信系统,对于客户的房产状况和家庭状况,系统不能查询,如果总行出台的细则中要求对客户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则必须派专人到房管局或公安、民政部门查询,这必将大量增加人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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