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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土地重拳最伤二三线城市房价或猴变

发表于2008-01-09
继2007年以控制流动性泛滥、开始全面铺建综合住房保障体系为重点的宏观调控之后,继以6次调息、10次提升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率、出台“房贷新政”为重点的金融政策对房价进行调控之后,继24号文、39号令等系列土地政策调控、行政调控之后,2008年,以国务院办公厅1月7日下发《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以下简称“通知”)打响房地产调控第一枪为标志,重力揭开了2008年房地产调控一幕:2008年,结合从紧金融政策的土地政策调控将成为2008年房地产政策调控的重头戏、主脉路。
发表于2008-01-09
细读“通知”,将“通知”中的重点内容与目前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相对照分析,不难发现,最受“通知”之伤的,当是二、三线城市的房地产市场。“通知”将直接打击二、三线城市的房地产预期,促使二、三线城市房价快速下降,甚至有出现大幅度下降的可能。甚至不排除大幅度下降的可能。在一段时间内,由于有多空力量的对抗作用,“通知”或将促使房价猴变。
发表于2008-01-09
首先,“通知”在“从严控制城市用地规模”部分中明确指出,“合理确定各项建设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严格按国家标准进行各项市政基础设施和生态绿化建设。严禁规划建设脱离实际需要的宽马路、大广场和绿化带”。这点正点中一些二、三线城市地方政府一直所推崇并以之为理由而大搞城市建设、大修马路、大修广场、大建绿化带以加快城市化进程、扩大城市规模、提升城市形象和档次等方面思路的要害。实际上,正是大量的二、三线城市乃至县级城市,梦想城市一夜之间就能成为国际大都市
发表于2008-01-09
向上海、北京等一线城市看齐,奉行“土地生财”、“经营城市”思路,快速扩大城市轮廓线,以投资“宽马路、大广场和绿化带”等城市基础建设来改善招商引资环境,以大量出售土地来增加财政收入和支出,有的则直接以土地置换来支付城市建设费出售土地,并以“宽马路、大广场和绿化带”等基础建设和土地升值、开支所需为理由不断抬高地价,从而不断促升房价上涨。一些地方政府,将之给予了舆论宣传的论据,和向公众宣导以冠冕堂皇的理由。因此,在这一点上,“通知”对二、三线城市的针对性远强于一线城市,而且,面广量大。
发表于2008-01-09
其次,“通知”在“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部分中明确指出,“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国土资源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订具体办法”。
发表于2008-01-09
事实上,由于城市发展本身的历史原因及城市周边可延展空间约束,加上地方政府操作等方面的原因,大量的囤地面积和违规出卖土地是发生在二、三线城市。

中国最大的地主碧桂园所被媒体暴光涉嫌的违规拿地,分属湖南、重庆、内蒙古和安徽,无一在一线城市。
发表于2008-01-09
最近几年,尤其2007年以来,房价持续快速疯涨,加剧了开发商对土地的需求,刺激了开发商囤地、炒地的欲望,地价也不断攀升。在房价大幅度快速上涨和土地快速升值、地价看涨等预期下,使得开发商囤地圈地之风盛行,“地王”频现。而由于一线城市的土地非常有限,对开发商来说真可谓僧多粥少,于是,各路地产大鳄纷纷涌入二、三线城市(尤其是那些所谓“价格洼地”城市),发达地区的开发商纷纷涌入欠发达地区,大行圈地、囤地、抢标、抬价、炒地之道。房地产开发商囤积土地现象愈演愈烈,地方政府也乐得个土地坐地等涨之美。
发表于2008-01-09
不断攀升的地价,及其一些媒体释放的房价上涨预期舆论,对该地区乃至城市的房价上涨,起着领头羊作用和催化剂作用,成为了全国房价日益飙升的重要原因。
发表于2008-01-09
一些二、三线城市的地方政府(官员),出于各种目的或利益考量,往往喜欢拿上海、北京、深圳、广州等一线城市的城市建设和房价做对比,认为当地的地价和房价不高,有必要进一步上涨,也应该上涨,进而以房地产“价格洼地”为理由,正合一些寄希望房价进一步上涨的开发商之意,对舆论、对公众不断宣扬“价格洼地”,不断宣扬房价大有上涨的潜力和必要,拉高房价上涨预期,从而推动房价继续上涨,或试图阻止房价下降。
发表于2008-01-09
在房价疯涨的日子里,不少房地产开发商捂盘、囤房、惜售、人为抬价以能趁机多赚利润。而且,不少房地产开发商更有另一条敛财捷径,那就是低价大规模囤积土地,然后人为哄抬地价,待价而沽,以期获取更多的利润。事实上,一些开发商一直在盘算着一个项目如何赚两笔钱的注意:首先是在土地增值上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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