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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物业收费不合理 天昱凤凰城二期业主拒绝入住

发表于2016-12-28


物业收费不合理 天昱凤凰城二期业主拒绝入住


    
物业费1.7/月/平米,未经过业主同意,甘肃天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私自;按照购房合同规定,可视对讲系统属于房屋配套设施,物业公司却要收取二期业主980元/户;按照兰州市政府规定,生活垃圾清运费5元/月/户,物业公司却收取二期业主10元/月/户;按照国家规定,先验房,后交钱,但是物业公司验房程序是先交钱,后验房。12月25日早上9点,兰州市九州开发区天昱凤凰城二期一号楼交房,当100多位业主办理交房手续时发现,物业公司收费不合理,其中绝大部分业主提出质疑,拒绝交房。







业主维权物业费收1.7/平米/月 依据是什么?



  12月25日上午,天昱凤凰城二期售楼部彩旗飘飘,迎接业主的红地毯铺到了楼前。但与此形成巨大反差的是,当业主们满怀信心交房时发现,多项物业收费项目悄然。业主们罗列了4条他们认为不合理、甚至违规的收费项目。一是1.7元/月/平米的物业费收费依据是什么?二期业主告诉记者,在时,置业顾问承诺二期物业执行1.5元/平米/月的收费标准,但是现在收费却0.2元。根据兰州市物业收费的相关规定,甘肃天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属于三级物业资质,物业收费执行标准应当是1.5元/月/平米,现在未征求业主们的同意,却私自0.2元。
    二是在购房合同中明确规定开发商交付给业主的房屋配套设施包括可视对讲系统,但是现在却要收费980元/户,业主认为这是霸王条款。
    三是生活垃圾清运费和建筑垃圾清理费。根据兰州市政府规定生活垃圾清运费每户每月是5元,由物业公司代收,而物业却要收费10元。另外,建筑垃圾清运费物业收取7元/平米,依据何在?按照兰州市城市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建筑垃圾代运为50元/吨。按100平米的房子计算,一户产生的建筑垃圾约有14吨!

    后一个问题是,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购房合同约定,业主有权要求先验房然后再交费。根据《甘肃省预售商品住宅交付若干规定》的条规定:预售商品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前,房地产企业应当组织预购人对所购预售商品住宅进行查验。但物业公司却将此程序颠倒。



               

物业态度有本事自己申请退房去


物业公司对以上业主质疑有何解释呢?

甘肃天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总经理边建华刚开始对业主的质疑和诉求避而不谈,并声称:“有本事,你们申请去退房,我又没有拦着你们!”而后来,经过广大维权业主的持续维权。他才解释说:业主们质疑的1.7元//平米的问题,主要是因为,一期交房时,在水电气等方面不够完善,物业公司作出了让步,而现在设施齐全完善,所以涨了0.2元。另外,现在公司聘请的物管人员都是年轻人,并非五六十岁的人,在人工、保洁、设施运行等方面费用更高,所以提高了收费标准。对于业主们质疑的物业费依据,边经理刚开始没有正面回答,而在维权业主的一再追问下,边建华称,我们有物价局的批复文件。记者查阅物业出示的兰州市物价局批复文件,天昱凤凰城高层住宅收费标准是1.5元//平米,可在15%内浮动。记者查阅甘肃省、兰州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价格浮动要经过业主大会的同意才可实施。

对于收取980元/户的可视对讲系统费用,边建华称,一期因水电气等配套设施未完善,给业主赠送了可视对讲;二期因物业提供的配套设施齐备,公司不再向业主赠送。物业公司拒不执行商品房买卖合同。
  至于生活垃圾清运费为何从规定的5元/户涨10元/户,边建华称因为该公司将小区的保洁作业外包给了万家物业公司,从小区到大前门这段距离的清运会产生费用,公司之前与万家物业签订的合同中并未包含此内容,所以公司要开支这块费用,多增加了5元/户。不过此项收费,边建华称可以与业主协商。

对于装修垃圾清运费,物业公司边建华经理的解释是这个经过公司专业人员测算的数据,对于业主提出的不砸墙产生的垃圾小的问题,边经理的答复是“那你可以多砸点墙咯”。 
     

律师声音:调价要经过业主同意


    据记者了解,此前在物业收费等方面甘肃天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就存在违规收费行为,被房管部门作出责令整改。同时,装修垃圾清运费方面,根据《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业主(使用人)对房屋进行装修时,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登记。对实施物业管理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可向业主或装修人员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出入证件工本费、装修押金等,由委托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委托协议中约定。按照相关规定,天昱凤凰城物业公司收取7元/平米的垃圾清运费并未经过业主的协商,如此高的收费并不合理。 
    甘肃泫源律师事务所宋有强律师就物业费调价问题查阅相关法规认为,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根据甘肃省、兰州市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实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开发建设单位、业主(业主委员会)等,根据物业服务特点、服务要求、服务项目,拟定服务等级、服务标准,结合物业服务的实际情况,在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规定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内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或通过招投标确定收费标准,并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天昱凤凰城物业公司单方面上调物业费,也未经业主协商,而且同区执行两种标准的做法欠妥。建议业主入住后,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以便重新签订合同,约定收费标准,或聘请新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


发表于2016-12-28
继续支持维权!
发表于2016-12-28
顶,强烈要求开发商解决问题,我们会采取措施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发表于2016-12-28
这是全体二期业主的质疑,希望物业能给我们业主一个满意答复,而不是颠倒黑白,恶意中伤个别维权业主以混淆视听,二期业主的眼睛是雪亮的。
发表于2016-12-28
不公开答复,我们拒绝收房,继续维权。
发表于2017-01-05

买房不易,二期全体业主团结起来,维护自身利益。

发表于2017-02-11
一期的设施比二期差,车库水泥地楼道白灰墙,物业费贵一点也合适
发表于2017-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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